刚刚!发改委发文!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福州施工图审查
- 发布日期:
2022-12-05 - 来源: 福州市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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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更进一步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旨在提高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双边水平。
近年来,各地方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大力推进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服”改革,在提高投资建设双边水平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投资审核服务更加便捷,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有效,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大幅提高。
但随着改革的大力推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凸显,一些政策界限不够清晰,有关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有关改革的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投资审核“一网通办”还需持续深化,这些问题制约了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服”改革向纵深大力推进。
为更进一步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提高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双边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建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细致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改善投资环境,立足统筹规划指导,秉持规范审核与优化服务并重,着力明确政策界限,着力健全制度机制,着力加深改革协同,逐渐提高投资项目在线审核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技术创新应用水平,规范有序深化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为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动力,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更进一步明确和精简投资审核管理(一)大力推进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深化投资领域“立改废”,大力推进修改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等制度规范,进一步增强投资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协同性,逐渐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尚未出台政府投资法规配套制度的地方,要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促进出台政府投资地方性法规制度,细化本地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定职责、程序和机制,为统筹规划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格投资审核事项管理。
对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核事项,各地方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核监管平台投资审核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目录》(发改投资﹝2019﹞268号)基础上,剖析构成本省区域内统一的投资审核目录和申报材料目录。
同时,积极履行投资综合管理职责,严格控制新增或变相加设审核环节,对牵涉新增或以“服务”“登记”等名义变相加设投资审核环节的,要严格把关。
对企业能自主决定、市场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化解的审核事项,要及时处理促进取消。
(三)精简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管理。
全面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对列入有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能不再审核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很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能合并编制、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能在合并编制报批文件、精简审核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创建绿色通道、部门集中会商等方式,提高审核效率。
对于《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地方审核权限的,其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很小、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作出具体内容规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
三、更进一步技术创新和优化投资审核程序(四)大力推进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允诺制。
以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规范有序实行以“告知允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允诺制改革。
秉持政府定标准,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或促进有关部门以法律法规设定的标准作为准入允诺标准,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牵涉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外,分行业分领域研究提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所牵涉的审核事项允诺内容和标准。
秉持企业作允诺,对符合建议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允诺,企业依法依规积极开展有关工作。
秉持过程强监管,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或促进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大力推进过程的监管,明确监管重要节点和相应监管建议,并纳入投资在线平台实行动态监督。
秉持信用有奖惩,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促进有关部门对照允诺和标准依法依规对项目组织环评,通过环评的项目方可投入使用,达不到允诺建议的项目要督促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五)技术创新投资在线平台建设应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基础上,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创建地方和企业反映投资审核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剖析构成高频次咨询事项的统一答复口径,并向社会公布;对牵涉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创建转办机制,并及时处理跟踪办理工程进度。
要逐渐拓展投资在线平台应用领域,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基础,研究加强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促进化解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交会难题。
利用投资在线平台归集的项目和审核信息,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积极开展投资意向分析等,为研判投资趋势、服务投资调控提供支撑。
(六)总结推展地方典型经验。
加强改革统筹规划协同,实行浙江省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协同大力推进“标准地”“区域评估”等有关领域改革的技术创新作法;推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积极探索跨区域项目审核管理的经验作法。
持续优化审核服务,推展北京市、湖北省依托投资在线平台集成优化有关行业建设审核系统,深化投资审核“一网通办”的有益经验。
大幅压减投资审核“编报评批”程序,推展山西省以法治化手段规范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允诺制改革,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典型经验。
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实行福建省、重庆市秉持“制度+技术”,运用大数据助力投资项目审核、招标采购和建设实行“智能管”的先进经验。
积极助力投资主体双边融资,推展河北省搭建在线“金融广场”,破解银企交会“最后一公里”技术创新作法。
四、更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投资审核活动(七)规范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修改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全面落实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议,将用地用海和规划选址、节能、节水、环保等建议全面落实到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要立足我国国情,并体现投资高质量发展建议,研究借鉴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等国际先进理念带入可行性研究框架体系,从源头上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八)加强投资项目决策管理。
研究修改投资项目评价规范,健全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机制,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全面落实情况等,要重点加以审查,切实防范“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违规政府投资项目盲目上马。
牵涉举债融资的项目,要将融资方案作为可行性研究论证重点,结合融资结构和项目收益来源,科学规划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九)搞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协同服务。
对拟申报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项目,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有关方面加强沟通,深入细致了解前期工作进展,及时处理掌握项目工程进度和存在问题,搞好政策解读、化解重点问题。
与本地区行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国资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帮助项目依法依规办理或补充有关手续,全面落实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各项条件。
对基础设施REITs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协同大力推进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工程进度,促进尽快构成实物工作量。
五、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督管理(十)健全投资执法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研究创建《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专项执法检查机制,每年至少积极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研究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监管重点和免责情形。
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按照谁审核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项目审核、核准主体负责项目招标内容核准,并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搞好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全面剖析投资项目申报、评估、征求意见、会签、审核等重点环节,剖析廉政风险点,针对性研究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到具体内容岗位和具体内容审核程序,带入到投资在线平台审核流程中,确保责任清楚、建议明确、监督到位,逐渐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加深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与有关改革的协同。
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发挥投资调控管理综合协同、统筹规划大力推进职责,创建健全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改革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积极开展沟通会商,及时处理发现并促进化解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有关改革的衔接,确保有关改革协同发力,构成叠加效应,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及时处理总结推展地方典型经验,逐渐将投资项目审核制度改革向深入细致大力推进。